除了支持均等获取医疗的流行道德观点以外,加拿大人还常被告知,营利性医疗只能意味着成本更高、医疗质量更差。作为反对第11号法案(2000年在阿尔伯塔省通过的医疗立法,允许政府监管的私人手术设施的存在)的一部分意见,游说团体“医疗保险之友”(Friends of Medicare)表示,“病人很少对医生推荐的服务说‘不’。根据第11号法案,在私营医疗机构工作的医生,将有明确动机迫使病人购买不必要的医疗服务。”
当然,患者不是唯一奴仆,他们的医生也是。根据管理医疗服务提供方式的联邦立法《加拿大卫生法》(Canada Health Act),政府不允许医生就他们的服务按市场价格向患者收取服务费。由于医生收费多少受到限制,他们自然会利用其他方式来增加收入。事实上,医生和所有人一样,都是出于自身利益而工作的。如果加拿大医疗在自由市场环境下运转,医生就有一切动机提供准确的医疗信息,因为病人是直接的付款人。病人负责掏钱,也就能够在相互竞争的医生和诊所之间货比三家,以便找到所能获得的最好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