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科普: 蒙台梭利教育法(Montessori education)系由意大利心理学家兼教育学家玛丽亚·蒙台梭利(1870-1952)发展起来的教育方法。据统计,全球有2万多所的蒙台梭利学校实行该教育方法,服务于从出生至18岁的孩子。蒙氏教育法的特色在于强调独立,有限度的自由和对孩子天然的心理、生理及社会性发展的尊重。
婴幼方案(Infant and Toddler Programs):蒙台梭利教室为小于三岁的孩子提供一些类别,有许多用语被使用。一个“尼多”(Nido),意大利语中意为“巢”,服务于一群大约二个月至十四个月大或能自如地行走的孩子。一个“孩子社区”服务于许多一岁至二岁半或三岁大的孩子。两者的环境都强调了教具和与孩子大小、能力相适应的活动,还有为发展行动的机会,发展独立的活动。能自己如厕也是被着重强调的一点。有些学校也提供“家长——婴幼”课程,那时候,家长们可以与他们非常小的孩子一起参加。
学前和幼儿园(Preschool and kindergarten):蒙台梭利为二岁半或三至六岁大的孩子所提供的教室被称作儿童之家,创办于蒙台梭利的第一家学校(1906年在罗马创办的Casa dei Bambini)之后。这个等级亦被称作“初级”。一个典型的教室是为20—30个孩子服务,把他们加入跨年龄的组里,由一个老资格的教师和一个助手负责。教室通常装有适合孩子体型的桌椅并逐个安排或划分为小群体,教师里还布满了与孩子齐高的都是器具的架子。活动最初的绝大部分都由教师主持,之后由于兴趣使然,他们中或多或少地会被自由地选为“主持人”。教室里的器具(通常包括活动)都是为了参与实际的能力训练,比如“倒”和“舀”教具是为了感觉的发展,包括数学教具,语言教具,音乐和艺术教具和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