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女儿梁齐昕“行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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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女儿梁齐昕被指操作特权涉嫌违背机管局“同业同检”的划定,事务未能不了了之,港龙航空3名现职空中处事员决意提出司法复核,请求法庭裁定机场打点局决意容许梁齐昕着人代带行李过关是违法。
按照多家港媒报道,3名申请人罗美美、郑丽珠、姚咏姗(均译音)25日自行撰写进禀状,针对梁振英幼女梁齐昕疑似滥用特权,获国泰航空公司人员代送行李进禁区,但机管局却疏忽同业同检的划定。
喷香港航空保安筹算内列明,所有手提行李必需与物主同业同检,非如机管局所指只针对覆检。
进禀人之一的郑丽珠吸收苹果日报电话查询时指:“(机管局)新的***完整不是我们惯常的policy(轨范),危及机舱处事员平安”。她认为,事务直接牵扯她们的工作。
机管局早前揭晓的陈述称,初度安检后如缔造有可疑犯禁品,保安人员就会作“第二次安检”,须请求物主亲安适场,但因为梁颂昕的个案不用做“第二次安检”,所以她那时毋须“同业同检”。
但三名进禀人在司法覆核申请书指出,《喷香港航空保安筹算》第6.2.10段订明,所有行李的安检都必需在乘客亲安适场下进行,故申请人一方认为“同业同检”实用于所有情况下的安检,若只有“第二次安检”才需要“同业同检”,保安筹算必定会出格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