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7日专电(记者欧甸丘)《广东省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和食物摊贩治理条例(草案)》近日向社会各界公开搜聚定见。草案拟禁止小作坊制售部门食物,同时请求食物小作坊出产经营者在开业经营前理当取得食物小作坊挂号证,并进行工商挂号。
草案明确禁止食物小作坊出产加工下列食物:乳制品、罐头制品等食物;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出格人群的食物;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效的食物;国家和省划定的禁止出产的其他食物。
草案请求对食物小作坊出产经营的食物履行目录治理。请求各地级以上市国民政府食物平安监督治理部门按照当区域现实情况,拟定当区域承诺食物小作坊出产的食物目录及具体请求,报同级国民政府核准,并报省食物平安监督治理部门存案。
按照草案的相干划定,食物小作坊取得食物小作坊挂号证后,理当申请打点工商营业执照。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不得出产经营食物。食物小作坊不得出产冒充伪劣食物和食物小作坊挂号的品种领域外的食物,不得在挂号的发卖区域外发卖食物。
草案同时禁止食物小作坊应用下列原料出产加工食物:收受接管的食物;抛却食用油脂及其制品;非食物原料;病逝世、毒逝世或者逝世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人体健康的物质措置赏罚的食物原料;其他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或者请求的食物原料。
(见习
作者:欧甸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