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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11月29日,莱恩突然向边境服务局承认,他与李秀兰是假结婚。于是移民局要求李秀兰接受聆讯。
2012年11月20日,李秀兰首次承认她通过与莱恩的假结婚来骗取永久居民身分,而且从未与莱恩在一起居住过。移民局随即宣布,由于李秀兰提供虚假资料,因此要被驱逐出境。
对于移民局决定的合法性,李秀兰没有提出异议,但要求移民局公平地慎重考虑,允许她以人道和同情理由进行申诉。李秀兰也为此提供了一些文件,证明自己又再结婚,正受雇于她丈夫的产业中,而且积极参与社区和慈善活动。
李秀兰声称,如果她被遣返回中国,会立即面临困境,因为她已经离开中国9年,而且她是家中独女,她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又居住在韩国,中国国内没有任何亲人可以投靠。
李秀兰的现任丈夫虽然也表明了分离之苦,但也承认万一李秀兰真的被遣返,他有资源去探望和资助李秀兰在中国的生活,
移民局考虑了李秀兰提供假资料的恶劣性,本人事后的忏悔,在加拿大居住时间长短,在加国的家庭关系及被遣返的影响,遣返造成的困境程度,受影响孩童的利益以及其它情况。
移民局认定李秀兰多次、故意地假报情况,情节非常严重,损害了加拿大的移民制度,而且将来还可能会继续以欺诈方式帮助其他人申请永久居民身分。有鉴于此,移民局驳回她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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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最终上诉的联邦法官格里森(Gleeson),认同移民局的上述意见,驳回了李秀兰的上诉。
无独有偶,另一名来自中国的女留学生董某通过假结婚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后,和安排她假结婚的餐厅老板陈某婚外情,二人生有两个孩子。不料被联邦移民部发现她透过假结婚取得居留权,发出递解令。
法庭文件显示,董某于2002年获得4年的学习签证到卑诗省Nanaimo市读书。但她仅读了半年就返回中国。其后她返回多伦多读书,但这次并没有合法学习签证。被被移民部发现后勒令其离境,但董某仍非法留下来。
2006年7月,董某和一名加拿大公民Benjamin Weigensberg 结婚,并于通过2011年5月26日通过配偶移民获得了永久居民身份。获永久居民身份后她于2012年开始离婚,2013年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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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迅速离婚,董某的婚姻受到怀疑,2012年底,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开始调查董某。 2014年2月21日,董某的案件转交入境事务处。入境事务处发现发现她“不实陈述”的问题,对她下达递解令(order of exclusion)。董某没有对入境事务处的裁决有效性提出异议,而是以人道理由申请继续留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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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二人生下大儿子。自儿子出生后﹐他们就住在一起。陈某的太太和孩子并不知道这段婚外情。目前陈某已跟太太分居﹐但他表示在两个孩子读大学之前自己无意离婚。
董某申请居留聆讯时陈某表示他负责养孩子的开销,经常与孩子在一起。此时二人的儿子只有20个月大,董某正怀有身孕,是个女儿,预产期是2016年3月。
董某表示,她的孩子尚年幼,陈某很忙,如果她被遣返中国,只能她一个人带着两名幼童与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中国农村地区,没有好学校,孩子们无法学习英语,经济也很困难,没有医疗保障,她和孩子将要面对严重的环境污染。
移民部认为尽管董某遣返中国后会遇到很大困难,孩子们也会面临困境,但她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加拿大的移民体系,她必须为自己的“不实陈述”问题付出代价。
董某要求司法复核,法官认为移民部最初的判决没有出错的地方,因此驳回董某司法复核的申请。
虽然加拿大的对于假结婚者坚决驱逐的判决,看起来有点“不留情面”,但在大多数人看来,还是合理的。因为,有人通过假结婚移民加拿大,吃亏的是加拿大纳税人和那些老老实实排队的移民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