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中国大陆的留学生李某为获得加拿大永远居留权,与一名加拿大女子在万锦假成婚,拿到绿卡后二人离婚。之后李某在加拿大找到工作并成婚生子,不意假成婚之事并移民部缔造,移民部发出遣返令。李某上诉,法官认为李某的孩子不能没有亲爹,于是核准其上诉。
法庭文件显示,李某于2002年4月来到加拿大肄业。
到2003年11月,为了留下来,他就和一女子假成婚,并于2007年8月成为加拿大永远居民。
2008年12月,他和对方离婚。而到了2012年1月,他和自己的意中人成婚,太太是华裔加拿至国民。
原本工作到此就竣事了,不意加拿大边境处事局查询拜访缔造了他之前的假成婚。到了2012年6月,移民及难民局(IRB)剖断他讹诈成立,对他发出驱赶令。
李某对此提出上诉。
2014年2月,李某说他太太已经怀孕。移民及难民局上诉部门认为,孩子尚未身世,不能援引“孩子的最佳利益”的条目来考虑本案,为此连结递解令有用。
李某随后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等到法官审理此案时,李某的女儿已经3岁了,为此法官认为李某的加拿大女儿是此案最大的考量,具有相当大的权重。假如李某被驱赶出境,必将使其女儿很长时刻看不到父亲,功效相当严重,这不合适孩子的最佳利益。
同时,法官考虑到李某坦率认可假成婚的情况,对自己的步履浮现懊悔,查询拜访中立场精采,愿意合作。而且在几年时刻里,每月做10个小时的义工,为社会处事。李某在银行工作,买了房子,还和人合开了一间餐厅,雇佣10到15人,给加拿大带来积极的进献。综合考虑,核准司法覆核。今朝移民及难民局上诉部门已经打消了李某遣返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