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9岁的女童佳佳(假名)因为发烧被父母三次带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病院就诊,但病院一向没查明病因。孩子最终在其他病院确诊为川崎病,治疗后留下重度心肌炎。记者昨天获悉,儿童病院被认定有过失踪,由北京市二中院终审讯决抵偿佳佳4.7万余元。
现年12岁的佳佳是通州区一名小学生。其父母称,2011年7月7日,因为佳佳从头一天初步就全身发烧,他们带她到北京儿童病院就诊,可厥后持续三次未诊断出病因,孩子病情未有好转。
7月12日,佳佳转到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病院(简称儿研所)就诊,当日确诊为川崎病,住院治疗,并持续3全国达病危通知书。
佳佳的父母称,经由儿研所16天的住院救治,佳佳的体温最终得以恢复正常,但留下重度心肌炎。
佳佳的父母认为,因为儿童病院多次误诊和漏诊,短处应用药物,使孩子错过治疗机会,造成严重后遗症,不能激烈运动,生平都无法正常进修、工作和糊口,是以请求儿童病院按80%的责任比例抵偿医疗费等共计10余万元,并索赔精力侵害安慰金5万元,后续治疗费待现实产生后再另行主意。
儿童病院辩称,佳佳的状态与该院医师的诊疗过程无关,病院也尽到了告诉使命,不核准抵偿。
审理时代,法院委托进行了医疗短处司法剖断。剖断定见认为,儿童病院在诊断时刻上不能算迟误,医生亦无显著不妥,但未主动建议孩子到其他病院就诊治疗等,是以对佳佳的诊疗过程中存有必定过失踪。
一审法院参考剖断定见,认为儿童病院应承担40%的抵偿责任,判决儿童病院抵偿佳佳医疗费等共计4.7万余元。判决后,佳佳和父母不服,提出上诉。市二中院审理后连结原判,并判决该案的司法剖断费8700元,由北京儿童病院累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