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际部发言人办公室”公众号(xws4_fmprc)消息,在1月16日交际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加拿大公民谢伦伯格因私运毒品罪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正法刑后,加拿大向导人称中国“随意”作出极刑讯断。加拿大外长弗里兰表现,极刑是不人性和不适当的。但我们也留意到,有加拿大媒体报道,谢伦伯格早在2003年和2012年,就分别因持有毒品和贩卖毒品被加拿大法院判刑。同时,不少加拿大网民也以为,私运200多千克冰毒黑白常严峻的恶行,加拿大当局不应为了这么一个恶劣的毒贩挑起交际事端。中方对此有何批评?
华春莹:我也留意到相干报道。从你刚才提问内容看,似乎有些加拿大平凡大众比加向导人更明事理。不知道加方向导人可否向本国大众表明清晰,222千克毒品会夺走多少人的生命?夺走多少个家庭的幸福?假如谢伦伯格因私运贩毒222千克被判极刑是不人性、不适当的,那么让更多人被毒品夺走生命就是人性和适当的吗?中国人对1840年鸦片战役后饱受毒品危害影象犹新,我们不会答应任何国家的毒贩再来戕害中国人民的生命。假如谢伦伯格是在加拿大私运贩毒,加方怎么处置惩罚,我们不会在意。但此事发生在中国,就必须按照中国法律处置惩罚。
正如你提到的不少加拿大网民以为的那样,中国司法构造的讯断是公理的,而加方向导人有关亮相显然是太随意了,这有损加拿大的形象和信誉。盼望他们恭敬法治,恭敬中国的司法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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