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周二(22日)表现,華府將繼續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請求,信赖加拿大將很快進入新一輪針對孟晚舟的引渡聆訊步伐,但外媒引述法律專家表现,這必要一段時間執行,就算加拿大法院答应引渡令,孟晚舟也可提出上訴,這些法律交鋒可以持續數年。
加拿大1999年通過的《引渡法》提供加拿大協助「引渡夥伴國」,引渡在加人員的法律基礎。引渡夥伴國包罗與加拿大簽訂多邊或雙邊引渡協定的國家(如美國),與加拿大就特定案件達成協議的國家等。在全部案件裏,被引渡人所涉的行為,必須是加拿大與引渡請求國法律都認定為犯罪的行為。
法律上,在引渡夥伴國提出「正式引渡請求」之前,加拿大當局也可以依據他國的請求,發佈「暫時拘捕令」,而請求引渡國需在60天內提出正式的請求。之後,司法部長還有最多30天時間,決定是否授權繼續進行引渡程式。
孟晚舟客岁12月7日出席保釋聆訊,之後獲准保釋,但禁绝離開加拿大,要期待美國決定是否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請求。根據美加引渡條約,引渡請求必須通過美國司法部國際事務辦公室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