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企业家移民(定居温哥华)申请条件
1.家庭净资产凌驾60万加币,且资产是正当积极所得;
2.主申请人在已往10年有3年持股10%以上的管理履历,或有4年高管履历,或有一年持股10%以上的管理履历和2年高管履历;
3.答应投资20万加币在BC省做买卖,可建立或购买买卖(至少持股1/3),雇佣至少1名本地员工;
4.在BC省做买卖期间需在公司100公里范围内居住,且居住满75%的时长;
5.持工作签证抵达BC省的20个月内提交终极投资陈诉,BC省当局视协议推行环境决定是否签发提名信;
6.百口体检及格,无犯罪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