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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章程 通信员段莉琼)未婚生女后,林红(假名)将孩子从3楼阳台扔了出往,导致孩子永远离开了人世。昨日,记者获悉,林红因犯居心杀人罪被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林红不服提起上诉,经广州中院二审后决意连结原判。
今年24岁的林红系广东肇庆人。2013年1月28日凌晨4时摆布,林红在独自租住的位于黄埔区珠江村的一栋阁楼产下一名女婴。之后,她用纸简略措置赏罚了下身的血迹,随即用报纸将哭喊的女婴包裹起来,从3楼阳台上将女婴扔到楼房夹缝地面,然后回房间睡觉。后经法医剖断,女婴是因高坠致颅脑损伤逝世亡。
“她是个希奇的人”,周围的人都这么评价林红。房主说,林红在这个房子住了近10年,天天很早就出门了,出门时会在木门上四把挂锁,很少有人和她扳谈过,也不知道她是做什么工作的,日常寻常常看见林红在门口烧喷香祭拜,口中还念念有词,熟悉她的人叫她“神婆”。
庭审中,林红称她没有生小孩,不存在戕害小孩的事实。
林红说,案发当日她感应肚子很胀,就蹲在地上想用利巴胀的工具排出来。约过15分钟,她排出一块光秃秃的工具,就用几张报纸把那块工具包裹起来,然后往阳台下丢往。
经广州市精力病病院司法剖断,林红案发时未见精力异常浮现。她案发前未婚先孕,且认为孩子的父亲不是真心对她,因为“怕别人知道,一个女孩搞出这种事来没体面,影响欠好”,所以一向向旁人隐瞒怀孕的事实,直至案发当天仍不敢往病院出产,而是选择自行临蓐,故林红对作案步履的辨认独霸能力存在。
法院认为,林红已组成居心杀人罪,本应严惩,但她持久独自糊口,缺乏家庭热和和教训指引,未婚先孕后又遭遇了宏壮的糊口和精力压力,而且得不到应有的关心和赐顾帮衬,孤立无助,甚至小孩身世后为求脱节将小孩戕害,亦有可悯之处。综合考虑,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作者:章程 段莉琼 (发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