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父母两边都不是加拿大国籍的宝宝申请护照必要两个证人。
证人必须满意以下条件:
假如为你的宝宝申请护照,证人至少熟悉你两年;
不是你的包管人;
不是你的家庭成员;
年满18岁或以上;
同意你利用他们的姓名和接洽信息(移民局大概会接洽他们)。
任何没有血缘,婚姻,同居、收养或监护关系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但他们不能和你住在同一个地点。
包管人:申请新护照必要一名包管人。
包管人可以是家庭成员或和你居住在同一地点的任何人,必须完成其职责,包罗:
填写并签订申请表中的“包管人声明”部门;
在宝宝此中一张护照照片的反面写上“我证实这是(申请人姓名)的真实形象”并署名;
签订并确认你提交的每份文件的复印件以确认申请人的身份。
包管人必须满意以下条件:
已经至少熟悉你两年并熟悉你的宝宝;
提供接洽方式;
是一名18岁或以上的加拿大公民;
持有五年或十年以上的有用加拿大护照。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作为申请人的话,不能在孩子的申请中签订包管人。但另一方(不是申请人)可以签订,只要符合要求即可。
别的,你也可以选择职业包管人,只要他们是:在相应的地方政府注册得到允许从事相干专业而且现在在该范畴工作。
这些职业包罗:
法官、牙医、药剂师、兽医、警官、公证人、状师/公证、大夫、院长/大学或学院院长、银行或信托公司正式办公室职员、提供全方位银行服务的金融机构(现金提取,存款和储备)办公室职员等。
假如你找不到包管人,可以可以到联邦大楼去拿护照申请表,派表的管理员就可以帮助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