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国,妊妇历来被视为“重点掩护对象”,除了要按照医生叮咛在饮食起居上多加留心外,还面临着各类不知所谓的习惯禁忌。这些禁忌多是毫无科学按照,甚至有些荒谬好笑的迷信产物。
妊妇不能吃兔肉,因为兔子“上唇缺”,吃兔肉就会生下有兔唇的孩子。与此近似,妊妇也不能吃生姜、马肉等良多常见的食物。
《本草纲目》“妊娠禁忌”所枚举的85种食物中除了水银、乌头、附子等通俗人也不能食用的毒药外,良多常见的食物也被列进其中:如生姜、兔肉、狗肉、马肉、驴肉、雀肉、***、鲤鱼、泥鳅、鳝鱼、螃蟹、蟹爪等。《古今图书集成·人事典三五卷》以及《博物志》中也对妊妇的饮食禁忌也有近似的具体记实,其中的良多也撒播至今。
然而,这些禁忌大多没有科学或经验按照,而是取象比类。如因为生姜的外形像人的手指,就认为妊妇不能吃生姜以免生下有过剩手指的孩子;因为兔子“上唇缺”,就认为妊妇吃兔肉会生下有兔唇的孩子;因为马的孕期长达12个月,就认为妊妇吃马肉会让孕期过长;因为螃蟹横行,就认为妊妇吃螃蟹会让孩子横生。
妊妇不能经常看画像上的人,因为会使腹中的胎儿和画上人物长得一样,俗称“换胎”。在此根本上,看戏听曲等也同样是禁忌,因为戏中人物形象特点会“传给”腹中的胎儿。
湖北一带妊妇室内忌挂人物画像,认为妊妇经常看画上的人会使腹中的胎儿和画上人物长得一样,俗称"换胎"。《清稗类抄》“鄂妇妊忌”篇云:“湖北妇人妊子,避忌最甚。有所谓换胎者,言所见之物进其腹中,换往其原本之胎也。故妇人妊子,几房中所有人物画像,躲之弃之,或以针刺其目,云其目破不为患矣。”
习惯也有认为妊妇不宜看戏听曲的内容。有的说法认为看布袋戏会生无肝肺内脏的孩子,有的则认为看傀儡戏会生无骨或有软骨病的孩子等,这些都是“换胎”不雅观念的演绎,认为在妊妇看戏的过程中,戏中人物形象特点会“传给”腹中的胎儿。
妊妇的家中不成随便穿凿钉补或挪动转移家中任何物品,妊妇本人更不成移动任何工具,不成以收拾粉刷衡宇内外,不成以钉铁丁,否则就会因为触犯“胎神”而难产、流产或是生下有残疾的婴儿。
民间习俗认为“胎神”是专管胎儿的神灵,从妊妇怀孕到出产后的百日内,它凡是城市存在于妊妇的周围。胎神有保佑胎儿和伤损胎儿的双重性质,而胎神对胎儿的损伤皆因人们对胎神的触犯。
胎神会按月令的变换主动更调地位,是以胎神每日地址的地位,都不成以随便敲打或移动物件,以免对胎儿晦气,甚至造成妊妇的流产。胎神地址地位共有门(出格是指妊妇的房门)、大门(整栋房子的大门)、磨(石磨)、厕(茅厕)、厨(厨房)、灶(炉灶、煤气灶等)、仓库(蕴躲室)、房(尤指妊妇房间和家具)、床 (尤指妊妇所睡的床)、碓(盛米的设备)等。
举例来说,习惯认为在室内墙壁上、家具上、门窗上钉钉子都有可能会在无意中把胎神钉在原地无法动弹,继而造成胎儿也不能正常发育而酿成"逝世胎"。而动铰剪则会剪断工具,动针线、锥子等会扎穿工具,假如恰逢胎神在场,就可能在不经意间危险到它,继而可能生下犯错误谬误的孩子。
妊妇不能接触婚丧嫁娶等相干事物,妊妇或产妇之间彼此接触也是禁忌。这重要源于认为妇女不洁和妇女的不洁会亵渎神明等冲犯不雅观念,尤以妊妇为甚,如触犯忌则会害人害己。
妊妇被认为不宜列入别人的婚礼,也不能不雅旁观嫁娶,不能到新娘身边往,忌摸新娘的嫁奁,忌到洞房里往,忌坐新人的婚床,忌出席喜筵等。这既是怕“喜冲喜”影响到胎儿的健康,同时也是避免妊妇接触嫁娶的事物而影响到嫁娶的一方,尤其是怕对新娘子产生晦气的影响。此外,汉族、畲族、鄂伦春族等良多民族也都有禁忌妊妇接触丧葬方面各类事物的习俗,认为“凶冲喜”也对胎儿晦气。
民间隐讳妊妇与妊妇同坐一张长椅或同睡一张大床。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喜冲喜”,还忧虑会产生“换胎”。这里说的“换胎”又与上文有所分歧,指的是两位妊妇之间的胎儿可能会产生更调,这在重男轻女的区域是十分隐讳的。此外,妊妇还不得进进产妇的家,以免妊妇腹中的胎儿把产妇的奶“带走”,造成新生婴儿没奶吃。
妊妇做饭时不能切鱼或肉,因为会造成胎儿皮肤决裂或者四肢畸形,五官不礼貌。假如煎焦食物,生下的婴儿身上就会有烧烂的疤痕或黑痣。
妊妇在做饭方面也有良多禁忌。习俗认为妊妇做饭时,假如切肉或鱼,会造成胎儿皮肤决裂或者四肢畸形,五官不礼貌。妊妇将食物煎焦炒糊也是禁忌,因为会造成未来生下的婴儿身上有烧烂的疤痕或黑痣。此外,还有习俗认为妊妇烤肉会生出烂四肢行为的孩子,妊妇腋下夹葱则会使生下来的孩子得狐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