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租的房屋出现维护方面的问题,租客首先可以做的就是给房东写一封要求信,提出需要进行维护的具体事项。有些物业有专门的维护申请表格,租客可向管理员索取。租客填写之后,要自己保留一份影印件。租客要留给房东合理的时间,之后如果房东仍然置之不理,就可以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市政及房屋厅调查执法组(The Investigation and Enforcement of the Ministry of MunicipalAffairs and Housing)(IEU)投诉。IEU的电话是416-585-7214或1-888-772-9277。
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房东向安省房东及租客局提出驱逐租客之前,必须向租客发出一份终止租约通知(Notice of Termination),告知租客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有些通知发出后,房东要等待一段特别规定的时间,看租客会不会採取改善措施,这个等待的时间要在通知中具体写清楚。如果租客没有回应,也没有搬离租屋,房东才可以向安省房东及租客局提出驱逐申请。安省房东及租客局在收到申请之后,会向房东和租客双方发出听证通知,在听取双方的陈述之后再作最后决定。但在某些情况下,发出驱逐令之前不会有听证程序。一旦驱逐令发出,租客要在上面规定的日期内搬离租屋,如果逾期不搬,房东可以向执法办公室(Court Enforcement Office)提出请求,执法人员会强制租客依法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