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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幼女卖*淫*逾100次 恶魔逝世刑不批惹公愤

2014-6-12 17:29|发布者: 热点新闻|查看: 442|评论: 0|来自: 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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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强姦、拐卖、强逼11岁幼女卖*淫*100多次的恶魔罪不至逝世,中国司法有何公允可言?」备受关注的湖南永州农妇唐慧女儿***卖*淫*案,主犯逝世刑覆核昨宣判。最高法院刑事裁定书不核准两被告秦星、周军辉的逝世刑,案 ... ...

「强姦、拐卖、强逼11岁幼女卖*淫*100多次的恶魔罪不至逝世,中国司法有何公允可言?」备受关注的湖南永州农妇唐慧女儿***卖*淫*案,主犯逝世刑覆核昨宣判。最高法院刑事裁定书不核准两被告秦星、周军辉的逝世刑,案件发还湖南高级法院重审。理由是两被陪罪恶尚未达到「情节出格严重」,这裁定激发网大公愤。

  于2006年10月,19岁的周军辉在熘冰场熟悉了11岁的唐慧女儿乐乐(假名),与对方产素性关系,随后把她带到秦星的色情场合卖*淫*。秦强逼乐乐接客100余次,其间纵容多名男人对她实验强悍。昔时年尾,乐乐被亲属救出,证实患上性病及精力创伤症。2008年,永州市中级法院一审讯决秦、周两人逝世刑,2012年湖南高级法院终审裁定连结原判。

  最高法院认为,该案一审讯决、二审裁定被告强逼卖*淫*、强姦、组织卖*淫*证据确实,科罪准确。但按刑法划定,只有在情节出格严重的情况下,才可判处死刑。最高法院鑑于周、秦强逼卖*淫*的暴力、勒迫程度,尚未达到「情节出格严重」,对两被告以强逼卖*淫*罪判处死刑并当即履行是量刑不妥,而秦星是否组成立功也要从头认定。两名当了两年多的「逝世囚」闻判就地痛哭。最高国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昨吸收国民网访谒时称,两被告被裁定犯法情节未达出格严重的重要理据是,被害人可与其他证人结伴外出、常到周围网吧,未被完整限制人身自由。

  甚么叫「情节未达出格严重」?最高法院的司法解读在网上招致广泛质疑。有网民指出,刑法划定,与未满14岁的幼女产素性步履,无论是否自愿,一律以强姦罪论处。周军辉先是强姦幼女,然后将受害人敦促火坑,十恶不赦,理应判处死刑;秦星强逼唐慧女儿接客100余次,等同令这名11岁的幼女被强姦100余次,这样的犯法情节莫非还够不上「出格严重」?这样的人不判逝世刑,正义何在?

  两名罪犯的逝世刑未被高法核准,有「上访母亲」之称的唐慧浮现无法吸收。她称工作初步至今已有8年,本人自往年起诉永州劳教委胜诉后,已远离上访和打讼事,专心赐顾帮衬家人和经营花店生意,未料最高法将案件发还湖南高院重审,自己只能再找律师代办署理,做好出庭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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