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于11月11日提出了新的隐私法案,将重塑联邦的隐私法框架。拟出台的《2020年数字宪章实施法》(Digital Charter Implementation Act, 2020)包括《消费者隐私保护法》(Consumer Privacy Protection Act,简称为CPPA)。而现行法律《个人信息和电子文件法》(Personal Information and Electronic Documents Act。简称为PIPEDA)最初于2001年通过,并于2004年全面生效。
加拿大拟出台的新隐私法将对公司施以巨额罚款--最高可达营收的5%或2500万加元,并以高者为准。
PIPEDA当时的立法背景是为了应对欧盟原来的隐私指令(Privacy Directive,),允许来自欧盟的数据传输。自从欧盟法院作出"Schrems II "裁决后,这一点变得更加重要。那项裁决并没有触及加拿大的充分性决定,但显然,自《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实施以来,欧盟的期望值不断提高,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的任务就是审查所有充分性决定的调查结果。
拟议的修改将通过《数字宪章实施法》来实现,主要有两方面的变化:
首先,第1部分修订并重新命名了PIPEDA,它将被称为消费者隐私保护法(CPPA)。
其次,第2部分通过《个人信息和数据保护法庭法》( Personal Information and Privacy Protection Tribunal Act ),拟建立了一个专门的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