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特鲁多宣布了加拿大最新的入境隔离措施:所有海外入境者在抵达后进行新冠测试并强制隔离,并且近2000加元的隔离费用全部需要自理。
加拿大联邦交通部长阿尔加布拉表示,入境新规最快于2月4日开始生效。
但本周,政府还未公开宣布关于新规进一步的详细信息,便已引起“民愤”。据加拿大非盈利法律服务机构Justice Centre网站消息,从联邦上周宣布隔离新政措施以来,他们收到了大量邮件,投诉该新政措施做法涉嫌违反人权宪章。
据悉,Justice Centre已向联邦交通部发送一封律师警告信,要求政府立即停止执行新规,并释放目前在隔离设施的所有人并允许他们能够居家隔离,否则将提交法庭,要求法官向政府发出禁令。
Justice Centre在1月29日的新闻稿中表示,即使一些从海外入境的旅客COVID检测呈阴性,但仍然被强制隔离,这违反了《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包括进出加拿大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安全权、隐私权,不被任意拘留或监禁的权利。所有政府命令,包括紧急命令,都必须遵守《宪章》,不得侵犯《宪章》所保护的任何权利,除非这样做可以在自由民主的社会中依法证明是合理的。
Justice Centre还表示,联邦政府目前已经开始强制隔离航空入境者,而扣留这些海外入境者是非法和违宪的。Justice Centre诉讼主任杰伊·卡梅隆(Jay Cameron)说:“对于联邦政府越来越无视加拿大人的宪法权利,我们深感忧虑。”
“公民在机场被捕,即使PCR检测结果呈阴性但仍被强制送往隔离地点,无法寻求律师或法院的审查。被强制隔离者的家属们称,他们的亲人被关在这些地点,而政府人员拒绝透露隔离地点在哪里。这些旅行者完全有能力在家里隔离,没有必要被联邦政府监禁。”
Justice Centre总裁约翰·卡佩(John Carpay)也表示:“仅仅因为这些加拿大人行使其宪法规定的权利离开加拿大,就将其关押是不合理的。对于能够提供证明阴性测试结果的无症状人士实施14天的强制隔离是不合理的。而且,联邦政府已经承认,国际航空旅行导致的阳性病例数量非常少,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卡佩补充道:“我们已通知联邦政府,如果不立即取消这些措施,并释放在联邦设施被非法拘捕的加拿大人,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
而这两天,就有一位加拿大人表示自己经历了强制隔离,并留下了令他刻骨铭心的记忆。
“这次强制隔离的经验让我毕生难忘。”34岁的斯卡伯勒男子史蒂夫·杜辛(Steve Duesing)2月3日向《多伦多太阳报》表示,他终于从迪克森路的Radisson Hotel隔离中心被释放。
杜辛说,他在圣诞节前安大略省并未开始严加封锁的时期,像其他许多人一样乘飞机去美国拜访女友。他说:“当时飞行是合法的,但当事情发生变化时,我乘坐1月29日的航班回到加拿大,也试图遵守他们要求的一切。”
他表示,在酒店隔离并不等同于进监狱,但是如果他不在这里住三晚进行隔离,警方会把他送进监狱。
他说:“我认为我做对了所有事情。”
他在南卡莱罗纳州做了新冠检测,结果是阴性;并且在登上美联航的航班前接受了严格的检查。但是在杜辛1月31日抵达多伦多皮尔逊机场后,联邦公共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并不接受他的新冠检测结果,并让他做新的检测,随后把他送到隔离酒店,并告诉他不许走出房间。
在酒店进行隔离的杜辛,只能使用电子设备与记者进行通话
他说:“隔离期间,我并不自由。”
在接受第二次新冠检测后,他于2月3日下午2点获得了离开许可。联邦公共卫生局发放一份“获准离开隔离设施”(Authorization to Leave a Quarantine Facility)的文件,并指示他继续自我隔离14天,否则将面临100万元罚款或3年监禁。
但在他离开酒店时,他们并没有使用隔离检疫车辆送他回家:“他们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他摇摇头说。
他说:“我觉得我应该让其他将要返回加拿大长期居住的人知道。在酒店里隔离3天并不有趣,而且也不值得花费3000加元。我认为我没有必须付钱隔离的必要,对于那些想要回加拿大的人,把钱花在别的地方显然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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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草莓
责任编辑:马家辉
出品:北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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