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达成的《詹姆斯湾和魁北克北部协议》(James Bay and Northern Quebec Agreement),是1870年代和1920年代号码条约后,第一个重要的土地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因纽特人和克里人放弃一百万平方公里的领地权利,这块土地大约跟英属哥伦比亚差不多,补偿条件是,因纽特人和克里人可以在他们自己的社区里实行自治,独享狩猎和捕鱼的权利,另外魁北克政府25年内给他们2.25亿加元。
基思·彭纳(Keith Penner)担任印度事务和北部发展常务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 on Indian Affairs and Northern Development)主席的时候,委员会1983年发布了一份关于土著自治的报告,报告通常被称作《彭纳报告》(Penner Report)。这个报告里第一次用“第一民族“(First Nation)正式代替“印第安人”这个说法,来表述原住民。看起来似乎仅仅是换了个称呼,但是意义有了很大不同。
卢比肯克里人把官司打到了联合国,1990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这个《卢比肯湖团体诉加拿大》(Lubicon Lake Band v Canada)的案子里认为,加拿大违反了《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简称ICCPR)的 第27条,呼吁加拿大立即采取行动,避免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2003年和2006年又呼吁了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