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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国税局 "拉黑"一大批纳税人,所有福利无法申请! 邮箱被删除,CRA账户无法登录,电话打不通,急死人!

2021-2-17 08:54|发布者: 热点新闻|查看: 147|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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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一大群加拿大人打开邮箱后,被国税局CRA的一封信搞得炸毛了——这封信件,和平常大家收到的国税局来信格式几乎一毛一样,标题是英、法双语,结尾也缀上“不要回复”do_not_reply-ne_pas_repondre@cra-arc.gc.c ... ...


近日,一大群加拿大人打开邮箱后,被国税局CRA的一封信搞得炸毛了——这封信件,和平常大家收到的国税局来信格式几乎一毛一样,标题是英、法双语,结尾也缀上“不要回复”do_not_reply-ne_pas_repondre@cra-arc.gc.ca.



信件内容却是告诉纳税人——您的电子邮箱已经被国税局删除……不但如此,很多网友在收到信后发现CRA账号也登不上去了。



税局账号重要性不言而喻——什么交税啊,申请补助啊,跟我们口袋里的钱息息相关。



可想而知,当加拿大人收到这样一封邮件时,内心该有多慌乱……



“您的邮箱地址已经从加拿大国税局的账户上删除。”

“你将不会再收到邮件通知。”

“这是一封自动邮件,请不要回复。”



收到这封信的加拿大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将困惑赶紧发到了网上,结果响应的一大群:



怀着“怕不是诈骗吧”“国税局是不是又被黑了”的困惑,很多赶紧拿起手中的电话给CRA致电求证。

讲真,这要是在一个办事效率高一点的地方……就分分钟辟谣或证实的事。

但加拿大国税局毕竟是加拿大国税局……



2个小时后,网友们的电话依然没有接通。

濒临“崩溃”的网友们只能放弃,毕竟生命不能浪费在和国税局较劲上……



这其中,倒是还有一个网友分享了早前的经验——

几天前,该网友也是账号登不上去,于是给国税局急电。



“5个小时后,电话终于接通了,但问题并没有解决,我还是无法登陆。然后刚刚,我收到来信,说加拿大国税局把我的邮箱地址删了。”

为了证实自己没有瞎扯,网友还贴上了自己的去电记录。



很多网友随后都证实了:账户登不上去,国税局电话打不通。总之只能干着急。



甚至有网友怒批:CRA就是一个笑话!

DailyHive的记者在推特炸锅后与CRA方面联系,据一位发言人回复,他们正在关注此事,但没有回答记者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这不是CRA近期来首次出“洋相”。就在去年8月加拿大大发紧急救济金CERB之际,国税局网站一度暂时关闭。后来CRA证实,有黑客入侵,大约5500名纳税人的账户中招。



CBC报道说,8月初就开始有加拿大人报告说他们在国税局账户登记的电子邮箱网址和自动存款银行账户号码被更改。他们自己没有申请、但有人冒名顶替地申请了补助。



不过这一次是不是又被黑,为什么大规模删邮件地址,CRA还没有一句准话。

距离民众上报已经过去大半天了,CRA的网站和推特上,依然是一片静悄悄……希望国税局赶紧澄清或解决一下问题吧,这么悬着大家都心慌慌啊。

加拿大女子TFSA存多钱

被税务局狠罚$27,640

加拿大一名女子N女士就在投资TFSA时出了大问题,结果被加拿大税务局罚了近$2.8万加币。



加拿大环球邮报记者Tim Cestnick采访了这名女子,他写完这个故事后表示:说到浪费时间和金钱,没有比和税务员大官司更糟糕的了。也许大家可以从N女士的故事中吸取一些教训。



事情是这样的。。。

2009年,N女士无意中向她的免税储蓄帐户(TFSA)缴纳了超额费用。结果,第二年2010年6月,加拿大税务局就给她写了一封信,告知她“TFSA存多了”,并且N女士要为此缴纳的税款为$34。然而,N女士交了这笔钱后,却万万没想到其实需要为此付出还有更多。

N女士于2010年移居美国,目前在美国定居和工作。作为非居民,她无权再向TFSA捐款,但她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于是,在2010年至2018年期间,她每年继续向TFSA存款。2014年,她更是存入$30,000元,用尽账户的额度来为退休做积蓄准备。



在2014年存款前,N女士还特地联系了她的银行,以确保她有资格存TFSA。她告诉银行自己不再居住在加拿大,在与银行经理协商后,银行雇员说,实际上她可以继续为她的TFSA存款而攒取利息。

N女士是在2018年才得知,原来银行给了她不正确的建议。于是,她迅速撤出了TFSA中的所有资金,并关闭了帐户。然后,她致电了加拿大税务局解释,被CRA告知要书面写信,来要求免除这些非居民存款的税款,罚款和利息。

N女士犯了两个独立且无关的错误。第一是她在2009年仍居住在加拿大时为她的TFSA存款过多,第二个是作为非居民存款。

N女士最初提出请求被税务员拒绝了。原因是在2010年收到超额供款的信后,她“继续提供超额TFSA供款以及非居民供款”。税务局评估她需要缴纳总共$27,640税金,罚款和利息。这几乎抵消了N女士之前所有为退休做准备的储蓄。

此后,N女士要求税务局对其进行再次独立审查和考虑。由于第一个请求中提到的相同原因,CRA再次拒绝了此请求。

问题在于,两名处理该事件的CRA员工(进行第一次和第二次审核)没理解N女士的非居民捐款(错误2)与她2009年的超额捐款(错误1)是两件完全无关的事情。CRA对待她把两个错误当成了N女士重犯,并且在2010年收到警告信后“继续无视而做出超额和非居民捐款”。

好在,后来案件递交到联邦法院后有了反转。

联邦法院的法官很机智。法官识别CRA的错误,并宣布CRA拒绝N女士的请求是不合理的。所以最后, N女士胜诉了。

那么,我们都从N女士的故事中学到什么呢?总结几个教训:



1,CRA员工可能会出错。许多人认为,如果CRA解释了一个问题(即使是书面形式),也一定是正确的。但实际情况是,并非如此。在上述案件中,两名独立的CRA员工都错了。给CRA的提示:最好能更好地培训员工。像N女士这样的故事太多了,CRA的员工根本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

2,银行通常在复杂的事情中并非总是对的。有时候银行雇员不能提供完善的财务建议。在这种情况下,两名单独的银行雇员都认为,N女士作为非居民为其TFSA供款是可以的。其实这并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所以如果你没在银行遇到合适的人,那么有可能会得到不正确的建议。

3,最后给大家个建议,如果处理跨境,自雇,房地产,私人公司,非传统投资或复杂的房地产规划等问题,请咨询在这些领域具有专业知识的CPA,律师或CFA。

如果N女士在离开加拿大前向专业人士咨询过,那么她可能会避免这么多麻烦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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