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卑诗省而言,安省可说是加国出生「双非子女」的天堂,最少,这些小孩只要符合常居的定义,就可免费入读公校,这措施并惠及非加国出生非法居留加国的孩子。
本身是律师并熟悉安省教育法的维权组织Justice for Children and Youth总干事伯塞尔(Mary Birdsell)表示,这个宽大的政策一旦发现被滥用,省府是有可能收紧的。
现时一些来自台湾及中国大陆的华人,以游客身分来到加拿大分娩﹐使子女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之余﹐到了子女适龄入学时又可以享受免费教育。
伯塞尔表示﹐明白有人以游客身分来到加拿大后分娩﹐让子女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此称为以分娩为目的旅游(birth tourism)。若父母将在安省出生的子女送进本地学校﹐目的只是享受免费教育﹐则变成享受免费教育的旅游(education tourism)。
不排除政府会修订法例
她提醒﹐这些学生的父母既非加拿大合法居民﹐亦没有在本地交税﹐但基于子女在加国出生﹐只要合乎安省常住学生的条件﹐仍有资格免费入读本地学校。她不否认这是法律漏洞。但她觉得﹐若太多人利用这个漏洞时﹐不排除政府发现法例被滥用时﹐会修订法例。
安省教育法(Education Act)有别于卑诗省﹐父母是否拥有合法居留加拿大的身分﹐并非决定在加国出生的儿童享受免费教育的主要因素﹐只要儿童符合常住学生(resident pupil)的条件﹐不管学生本身或父母有否合法居加权﹐都可免费入读本地公校。
相反﹐即使儿童本身拥有加拿大公民身分﹐但若他(她)未能符合常住学生条件﹐入读本地公校时﹐亦可能要缴交国际留学生的费用。
根据安省教育法﹐任何年龄介乎6岁至18岁的儿童或青少年﹐都必须接受教育﹐学校不能以儿童或青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在加拿大没有合法居留身分﹐而拒绝对方入学。而儿童入学时﹐亦不必出示居留身分证明文件﹐但要出示住址证明。
伯塞尔表示﹐只要是常住学生﹐便有权免费入读本地公校。常住学生须符合两项条件﹕第一是指居住或有意(非访客身分)长期居住在安省的适龄儿童或青少年﹔第二是儿童须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同住﹐所住地点是在入读学校所属教育局范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