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熊孩子育儿

3名人贩子当街抢孩子,孩子父亲反杀3人,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2022-1-20 04:37|发布者: 热点新闻|查看: 173|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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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点击上方蓝字 记得关注我们哦!刘刚(化名)是一名退伍军人,某天带着5岁的孩子出门散步,路过街边的一家小超市。刘刚就想着去超市买包烟,因为孩子没拿口罩,就将孩子放在了超市门口。图文无关然而刘刚进入超市没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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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化名)是一名退伍军人,某天带着5岁的孩子出门散步,路过街边的一家小超市。刘刚就想着去超市买包烟,因为孩子没拿口罩,就将孩子放在了超市门口。



图文无关

然而刘刚进入超市没一会儿,就听到了孩子的哭喊声。刘刚来不及付账,扔下烟就向外跑去。刚到门口,便看见一名40岁左右的妇女,抱着他的孩子往一辆面包车上跑。刘刚心中慌乱,急忙冲向那名妇女。结果此时路边突然又窜出两名男子,持刀拦住了刘刚的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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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见到这两人倒也未见害怕(毕竟是退伍军人),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没多大会便将两名男子刺倒在地。妇女见到两名男同伴被放倒,顿时感到大事不妙。放下刘刚的孩子后,准备夺路而逃。而这时刘刚赶紧追了上去,一脚将妇女踹到在地后,拿着水果刀对准妇女的心脏连捅7刀。最终这一桩3名人贩子抢夺孩子的悲剧,以三人全部毙命而结束。



图文无关

随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刘刚刑事拘留。

按照我们以往的惯例,相信你们都明白,争议就此展开。

#法律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刘刚这起案件,一般会出现三种观点。咱们逐一展开讨论。

1. 刘刚属于正当防卫,应该无罪释放。我国《刑法》中,防卫过当需要五大构成条件(这五大条件咱们以前说到过,笔者就不再絮叨了)。本案中,刘刚在儿子被人贩子控制后,上前救援,此时人贩子对刘刚儿子的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且对方是三人作案,刘刚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做出任何行为都在情理之中。通俗地说,就是此时的刘刚,为了儿子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所以即使造成了对方三人的伤亡,也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2. 刘刚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毫无疑问,刘刚对于那两名男性人贩子实施的防卫行为,符合正当防卫要求,但是对那名女性呢?我们都知道,在我国法律当中,无论是小偷,抢劫者亦或是本案中的人贩子,他们也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本案中,女性人贩子见到男同伴被刺倒在地,已经放弃了手中的孩子。无论刘刚当时是基于什么心理,对妇女的防卫行为已经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因此刘刚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当以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定论,不过在量刑中应该给予一定的减刑意见。

3. 刘刚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当妇女放下孩子的那一刻,她对孩子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因此刘刚也就失去了正当防卫的理由。刘刚基于报复心理,对着该妇女连捅7刀,且捅的位置在心脏部位,因此刘刚有着杀害这名妇女的故意。所以他们认为刘刚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就笔者而言,还是比较倾向于第二种观点。我国《正当防卫指导意见》曾明确规定:“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按照一般的公众认知,当时妇女虽然把孩子放下了,但是距离孩子仍然很近。所以在如此紧急的情况下,认定这名妇女会再次将孩子抱起,并且再次实施侵害,符合社会一般的公众认知。当然,这只是笔者的个人观点。不知道屏幕面前的您,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温馨提示:虽然随着我国公安部门的大力整治,人贩子已经没有以前那么猖獗,但是俗话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当自己带孩子出门的时候,一定要时刻将孩子放在可视范围之内,避免不法分子趁虚而入,趁乱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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