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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着孩子面家暴”事件最新进展!丈夫被拘,妻子被批评教育

2022-2-4 06:41|发布者: 热点新闻|查看: 184|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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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22日通报称:1月19日,王某(女,28岁)报警称其被丈夫王某飞(男,34岁)殴打,我局迅速处警。通过开展调取现场视频、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工作查明,1月18日晚,王某因家庭琐事与王某飞发生争执,王 ... ...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22日通报称:

1月19日,王某(女,28岁)报警称其被丈夫王某飞(男,34岁)殴打,我局迅速处警。通过开展调取现场视频、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工作查明,1月18日晚,王某因家庭琐事与王某飞发生争执,王某过激言行导致双方冲突升级,继而王某飞殴打王某,造成王某局部软组织损伤。

我局调查期间,夫妻双方均认识到各自错误且互相谅解。

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和案件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飞处五日拘留,对王某给予批评教育。






此前,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表示,关注到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殴打妻子事件,对他的家庭暴力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王鹏飞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公司已派负责人到家中看望慰问其妻子。




1月20日,陕西省妇联回应王鹏飞家暴事件时表示:对施暴人这一恶劣行为进行强烈谴责!将根据受暴当事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帮助等。



陕西妇联指出:

国家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我们呼吁,妇女遭受家庭暴力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睹家庭暴力的人有权制止,可及时拨打110报警或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向当地妇联组织求助。妇女合法权益不容侵害,希望全社会高度关注,杜绝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力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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