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今年1月生效的AB241法案,将家庭处事和赐顾帮衬人员列进可以请求雇主支出额外加班薪水的职业领域,而月嫂这种“随时都在工作,又似乎随时都可歇息”的工作,到底工作几小时很难界定。一些月嫂也趁新法颁布,拿了事先说好的钱后,回身就向劳工部投诉告雇主没有支出加班费,请求再支出1万多元(美元,下同)。今朝北加州已经产生多起月嫂告雇主的案例。
近期在某华人论坛上,已经有良多被月嫂投诉的“苦主”在收集上寻求支撑。他们浮现,透过一家华人中介找了月嫂,说好工作26天,共2700元(美元,下同),再加小费。月子竣事后,雇主按照事先商定付给月嫂近5000元工钱。但几个月后,月嫂倏忽告诉雇主欠了工钱。说她天天工作17小时,和宝宝同屋睡觉也算加班,按照加州2014年新颁布的AB241法案,必需要支出加班费,费用为每小时薪水的1.5倍。按照26天付2700元,天天按八小时策画,则她的时薪为16元,而时代共超时工作300多小时,所以需要抵偿她1万元。良多雇主被这一“天价”惊呆,纷纷浮现不能吸收。而月嫂则劳工部投诉。今朝这名月嫂已经投诉好几家处事过的雇主,并扬言将持续投诉下往。
律师蔡玟慧浮现,今年1月起,AB241法案正式生效,请求家庭处事人员(domestic work employee)工作跨越八小时必需支出加班费,法令的束厄狭隘领域包含住家处事人员(live-in domestic work employee),其中住家保母(live-in nanny)即为其中之一。而华人月嫂和住家保母的性质极为近似,所以月嫂也包含在其中。但主流社会的住家保姆每周会有两天歇息,而月嫂则持续工作近一个月,没有歇息,假如将其包含在AB241法令束厄狭隘领域内,则仅此一条就可能已经触犯法令,更不用说含混的工时和歇息时刻造成的裂缝。
她说,此刻良多新手爸妈都是透过一些中介来雇月嫂,但凡是都是雇主最后将工钱直接以现金支出给月嫂,这样新手爸妈就成月嫂的直接雇主,而中介却逃过了一切法令责任,假如未来被月嫂告,很可能新手爸妈酿成独一被告。她建议雇主将钱付给中介,这样即使被告,中介也可能是被告之一,雇主自己的责任可能会小一点。
蔡玟慧说,即使AB241生效前,有关住家保姆的工时和工钱的纠缠已层见迭出。因为月嫂是亚洲出格文化的产物,假如不想被“天价月嫂”所困扰,律师可能会哀告法官将月嫂移出AB241的束厄狭隘领域。假如法官对文化分歧斗劲敏感的话,也可能会核准。不外在此之前,雇主必定要谨严跟月嫂签合同,而且记实工时,以免到时辰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