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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45岁男致初中生怀孕 法院以“是恋爱”判无罪

2014-12-4 11:26|发布者: 热点新闻|查看: 8118|评论: 0|来自: 全球华语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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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12月4日动静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韩国上周有一路“强*女干*案”的判决在韩国引起了轩然大波。韩国45岁男人致15岁女孩怀孕生子,但却被判无罪。此案激发了韩国公共,对青少年掩护的关注。   ... ...

  北京12月4日动静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韩国上周有一路“强*女干*案”的判决在韩国引起了轩然大波。韩国45岁男人致15岁女孩怀孕生子,但却被判无罪。此案激发了韩国公共,对青少年掩护的关注。

  工作的原委是这样的:45岁的金某,儿子因为交通事情而住院,金某前往病院往看儿子。看完儿子回往的时辰,在病院电梯口见到一个婷婷玉立的少女,于是向少女递上自己的手刺,告诉对方自己是演艺人经济公司的司理,假如想当演艺人就给自己打电话。功效,几天之后,少女打了电话,二人相见,并在汽车里产生了第一次性关系。之后,少女怀孕,并离家出走住进了金某的家里,初步同居。那一年少女才只有15岁,是个初中生。

  少女生下孩子并升进高中之后,状告了金某“强*女干*”。于是法院在一审和二审傍边分辨判了金某12年和9年的重型。

  然而,问题就在于,相当于韩国最高法庭的韩国***院近日却最终判处了金某“无罪”。

  按照韩国的法令:青少年的性步履,假如是13周岁以下的,那无论理由若何,都属于强*女干*。然而,13岁以上的,假如没有以金钱和权利作为前提而产生的性步履属于双方自愿,是无罪的。

  韩国***院拿出的首要证据就是少女在此时代给金某人发的150多个“示爱”的短信,说少女从同居之前初步,经常地给金某发短信和写亲笔信,浮现“爱着”对方。所以二人之间的性关系是没有强制性,完整是两厢甘愿宁可的“爱”的步履。

  动静被媒体公开之后,公共们对***院的判决浮现很是恼怒。网民们说“和一个15岁的孩子产素性关系自己就是犯法!”更多人说:“做出这种丧失踪天良的判决的人,竟然在掌管着韩国的法令,此后韩国公检法若何信任!”社会集团也纷纷浮现“判断不能吸收这种判决”,他们说“对于一个想当演艺人的青少年来说,演艺人经济人公司司理这个脚色,自己就是一个无法抗拒的权利,操作这一点蹂躏未成年者,是不成饶恕的犯法。”

  就连良多法官都认为:韩国***院的这种判决是丧失踪道义的。当然从法令条则自己上来看也许不能说是错的,然而“13岁”这个尺度是昔时日本殖民韩国时代的时辰拟定的,时过境迁都快一百年了,社会对青少年的掩护力度的需求早就上升了,不能按部就班。

  到底此案是否会涌现新的起色,还有待不雅旁观。人们认为,此案的判决将对此后韩国社会对青少年的性维权将会产生重大影响。(《全球华语广播网》韩国视察员南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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