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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海外逃税 加拿大政府将发8.4亿奖金

2015-2-10 13:25|发布者: 热点新闻|查看: 708|评论: 0|来自: 爱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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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国追查海外逃税,吓得很多富人纷纷放弃美国籍,加拿大也把扩大追查海外逃税做为联邦增加收入来源的新希望,并且悬赏重金鼓励举报海外逃税行为。联邦税务部长Kerry-Lynne Findlay昨日在温哥华透露,自去 ... ...

  

  美国追查海外逃税,吓得很多富人纷纷放弃美国籍,加拿大也把扩大追查海外逃税做为联邦增加收入来源的新希望,并且悬赏重金鼓励举报海外逃税行为。联邦税务部长Kerry-Lynne Findlay昨日在温哥华透露,自去年新设举报海外逃税“爆料热线”一年来,税务局根据检举电话总共设立8600个海外查税档案,已经查出逃税金额高达 56亿元,不少已经进入追收逃税程序。如果这56亿元如数追回,那就意味着举报者将获得高达8.4亿的奖金。

    重赏之下有勇夫

  加拿大税务局2014年1月设立针对海外逃税“爆料热线”,税务局在去年中曾经公布头3个月的执行成果,接获约800通检举电话。税务局后来全年根据检举电话,建立了8600个查税档案,显示一年来接获举报电话已经是前3个月的10倍。

  据明报消息,Kerry-Lynne Findlay说,“爆料热线”成果佳,虽然有律师或是公众质疑,有关检举程序是否违反《隐私法》,但该热线或是检举程序,均已充分考虑不违反《隐私法》,同时也会保护检举人隐私。目前已经查出逃税金额高达56亿元,不少已经进入追收逃税程序。若根据检举人线索查获逃税,并且追回税款,检举人将得到最高15%的税款作为奖励。也就是说,如果这56亿元如数追回,举报者将获得高达8.4亿的奖金。

  Kerry-Lynne Findlay表示,国际合作调查海外逃税已经形成趋势,加拿大不仅透过“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与其他OECD会员国加强合作,加拿大并与92 个国家签署税务协议,与21个国家签署税务信息交换协议,透过国际合作,可帮助加拿大查出更多海外逃税行为。

    华人纠结要不要举报

  如果举报者协助政府追回海外税款将得到最高15%的税款作为奖励,一旦举报出一个逃税大户举报者是不是就因此发了财呢?网友对此话题回帖争论热烈,有人坚决支持举报,也有人对此有疑虑,认为做人要厚道。

  网友jzh 发帖说,大家对周围的豪宅邻居可以举报了,如果豪宅家逃税100万(几年累计,有可能1000万加元喔),你可得15--150万加元。孩子的大学学费生活费足够了!政府一定会隐瞒举报人资料的。万一举报人姓名被泄密而遭到人身伤害时,这是在加拿大,你可以起诉政府再得到巨额赔偿的。逃税的人主要是有太空人的家庭,一报一个准!15万很容易得啊!

  网友XianSheng11 说,还有那些在北京上海等城市有价值上千万的几套房子却在这里吃老人金的,也是举报的对象。只管举报,举报无罪。

  网友易径说:如果成功举报10人,比打工收入多多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网友griffiel 留言:举报监督大方向来说不是坏事,税局一直有举报政策。如果举报有很大把握甚至握有实证证明有严重的逃税行为,也能让飞人们诚实一些纳税——在国内赚钱不容易,在加国更不容易,再逃税并以此为炫耀的资本就太不厚道了,加拿大的福利不是用来劫贫济富气煞良民的。逢富便查也是不公正的,但带着仇富心理乱投诉,就是诬告。为了15%的奖金诬陷人比海外逃税更恶劣,后者只是贪心不足,前者是利己损人,都应当惩戒。

  网友Longago认为,其实大家只是不满意那些太空人留下低收入的太太孩子在加拿大,住着大房子却享受福利。那些人不用麻烦他人举报,CRA只要多留意一下那些低收入却有大房子的家庭就可以了。政府的经济不宽裕,所以想着把那些虚假低收入的福利取消。

  网友咖啡飘香对此持不同意见,认为举报者是红眼病又犯了,无语的中国人。查税是政府的事,个人只要管好自己就行了,举报,我总觉得不厚道。无论怎样,还是那句话:做人要厚道。

  网友Maple Wind反驳:遵守法律,自觉纳税是厚道,举报偷漏税,让违法者得到应有惩罚也是厚道。

  网友pjwyx的看法代表了另一类人:我很为难呀!能够告诉我:他在偷漏税-------那是十分信任我的人,我不能够去当好朋友的“背信弃义者”的“叛徒”,因为我的良心促使我不能去为了拿奖金去“举报”朋友!

    钱是不少,想拿到手没那么容易

  有税务专家表示,并不是所有的太空人都要在加拿大报税,所以要想拿这个举报奖并不容易。

  华人税务专业人士胡商告诉51记者,要想拿这个举报奖并不容易。胡商说,加拿大联邦预算提出的“举报海外逃税”计划首当其冲针对中港台太空人,其实,这一计划在实际过程中是很难行得通的。华人身居海外的“空中飞人”,不用担心这种举报。

  简单地说,加拿大的征税依据(按全球收入纳税)不同于美国。美国征税的依据有两个:一个是美国国籍,另一个是美国的税务居民。也就是说,美国人若要解脱其向美国的纳税义务,光离开美国成为非居民还不够,还必须放弃美国国籍。

  加拿大征税依据只有一个,即税务居民。加拿大人只要不是在加拿大“正常安居”(ordinarily resident),就是税务非居民,不论是否持有加拿大护照还是枫叶卡。税务非居民的特点包括:对加拿大没有为全球收入的纳税义务,不用在加拿大报税 (除非加拿大有收入),不用向加拿大申报海外资产,可避免净资产评估等。

  总的来说,来往在加中之间的空中飞人大都是加拿大税务非居民,大都经得起税务非居民标准的检验,所以不用担心被举报。当然,为了安全起见“空中飞人”还是应该注意掌握这方面的游戏规则,保留各项证据,使得自己税务非居民身份的确立是有根有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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