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尼辟市一名女子外出﹐把房间锁上﹐独留6岁儿子在家中﹐缅尼托巴省法庭周五裁定﹐她没有遗弃儿童﹐因為男孩留在安全的地方﹐没有危险。
法庭為了保护男童的身分﹐没有公布女子的姓名。2013年7月﹐该名女子被捕﹐因為儿童和家庭厅调查员发现女子出外办事﹐将儿子锁在房间﹐有90分鐘之久。
男孩的父母当时在办理离婚﹐他的父亲看到这名女子独自开车外出﹐随即拨打电话﹐男孩接听﹐他马上报警。警方上门查看﹐发现男孩在吃布丁、做美术作业和玩拼图。
按照加拿大《刑事法》﹐儿童遗弃罪的定义是﹐对10岁以下孩童所做的一切﹐会「危害生命或健康﹐可能造成永久损害」。
法官认為﹐该案没有那些情况﹐因為孩子留在整洁的家中﹐没有明显或即时的危险。
CTV电视台的梅西森(Jill Macyshon)说﹕「法官说﹐案中母亲犯错﹐她的做法不可接受﹐但没有违法。法官援引其他案例﹐父母将孩子留在家中﹐以為他们安全。在那些案例中﹐父母也没判有罪。」
这宗事件发生后﹐女方失去儿子的监护权﹐男孩现在与父亲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