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大麻问题已经呈现出法律与现实完全脱节的现象,这在温哥华的大麻店铺泛滥的问题上可以看出一端。更为诡异的是,一家大麻店的雇员违法把大麻售予15岁青少年,竟然没被店主解雇。店主的理由是,他还没有被定罪,所以无法解雇他。这种情况真的令人目瞪口呆。
要知道,一个球员、一个专业工作者,在网路上轻率发言,涉及性别歧视或者族裔歧视,就会在民意压力下或者依据老板的雇用原则,而遭到解雇,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
而大麻店的这位雇员行为已经超过了道德标准的底线,触犯法律的红线,老板完全有理由加以解雇,何需定罪才能解雇之说?
有朋友分析说,或许该老板在雇用这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把非法向青少年出售大麻,当成该大麻店的市场营销目标。因而在法庭定罪之前,他根本无法让其走路。这种推测是否成立,只能交与公众去作逻辑分析。
明目张胆挑战现行法律
这个事例的意义不仅在于检验老板对雇员的解雇标准,更重要是对大麻合法化的理由提出质疑。
联邦自由党党领小杜鲁多提出大麻合法化的最大理由,除了可增加政府税收、取消大麻黑市以及随之而来的帮派争夺,就是在合法化之后,可以管控大麻流向青少年。如今,合法化还未实现,大麻店已经向未成年人发售大麻;合法化之后,大麻店肯定遍地开花,又该如何控制相关店铺不向青少年售大麻?联邦自由党恐怕得研究具体措施,让大麻合法化的理由变得正当。
目前加国联邦法例禁止大麻。从温市这家大麻店东主不解雇向未成年人销售大麻的雇员,其潜台词就是:向青少年兜售大麻何罪之有?这种明目张胆挑战现行法律之举,将严重损害加拿大依法治国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