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20岁的女子,日前指控父亲从她小学5年级初步,就对她伸出魔爪性侵,6年来多达200次之多,但母亲和哥哥不信任她,让她一度自残。事后她指证父亲***特点,***有一颗痣,法官当庭“验鸟”,证明文件女子指控无误。法院依134个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该名狼父499.5年徒刑,合并履行18年。
法院判决指出,该名47岁的兽父,自女儿11岁初步便逼她***,女儿月经来了之后更初步性侵,甚至还强拍*裸*照,有时辰还会带她到小三的租屋处性侵得逞。每次性侵过程中,还称说自己有结扎,不会让女儿怀孕。
直到女子17岁时,父亲强行剪失踪她的长发,甚至还说剪短发之后就不会有男生追她,女子才忍无可忍,一怒向母亲和哥哥说出遭父亲性侵一事。但母亲和哥哥却不信任,让她一度曾吞漂白水、持刀自残,事后女子向打工同事流露遭父亲性侵一事,同事向黉舍传递协助报警。
检警侦讯时父亲矢口否定性侵,甚至还辩称女儿结交复杂,还一度在网路设局套话,直到女子提出父亲***有颗痣,法官当庭验鸟确认无误,认定他性侵女儿,甚至还筹算误导办案,日前依加重强制性交、与未成年性交及操作权势性交等共134罪,以一罪一罚重判兽父499.5年,合并履行18年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