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庭上
被打孩子
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虐童案”经由两天半的庭审。30日下战书2点,江苏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征琴犯居心危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9月28日,南京浦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征琴涉嫌居心危险罪一案。检方在起诉书中指控:2013年6月,李某与其丈夫经由过程安徽省来安县民政局打点了收养小宝的手续,并将其带回南京家中抚养。今年3月31日晚,李某认为小宝测验作弊、未完成课外浏览功课且扯谎,在家中先后应用抓痒耙、跳绳对小宝进行抽打。后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剖断所剖断,小宝的损伤程度组成轻伤一级的严重功效。
检方称,李某作为养母,因家庭教训方法不妥,使小宝损伤程度组成轻伤一级的严重功效,组成居心危险罪。该案系家庭教训不妥激发的刑事案件,李某在案发后能熟悉到自己的短处,并取得被害人小宝及法定代办署理人的体谅。在充实考虑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及被害人小宝的身心健康与未来成长现实,建议法院对其“从宽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