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38岁的黄姓美魔女和女儿的15岁国中男同学产生畸恋,黄妇还带少年往开房间嘿咻,但少年不胜黄妇需索无度,甚至谎称怀孕要告诉少年家长,少年才向父母吐实,黄妇被依和未成年者性交罪判刑5月断定,士林地院另认为黄妇侵害少年的性自立权,也侵害少年父母的教化权,今判黄妇抵偿40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少年于2010年7月间初步和黄妇交游,黄妇4次带他到汽车旅馆嘿咻,还传讯息给少年说「又初步驰念你的大gg了」等语。
2011年7月间黄妇打电话约少年时,少年告诉黄妇「我不要跟妳性交」,黄妇却说那天是平安期可以体***精,激发他好奇心,他才往赴约往旅馆,想不到3小时做了4次,两人还合拍慎密亲密照。
但少年不想持续这段关系,黄妇竟传电子邮件声称「有你的北鼻啰」、「我会把他生下来,我跟你纠缠一辈子」等语,男学生才赶紧告诉父母并报案。黄妇则辩称是少年对她求爱,且两人在少年满16岁前没有嘿咻。
虽少年指控共和黄妇嘿咻4次,但其中3次因只有男学生说词,旅馆并未保留住房材料,被法官认定证据不足,但其中2011年7月那次,两人往旅馆,因有拍下慎密亲密*裸*照为证,法官是以认定2人有嘿咻。
法官认为,少年未满16岁,身心成长并未健全,却遭黄妇侵害性自立权,且黄妇也害少年父母须消费更多心力,导正少年的性不雅观念,是以判黄妇抵偿少年和其父母共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