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的女婴。
记者昨从咸宁市公安局获悉,当地警方近日摧毁了一个从云南至河北的“拐、运、销”一条龙财富化销售婴儿团伙。
***报警:这个“妈妈”有问题
2015年12月10日,赤壁市人民病院,120急救车送来一名高烧抽搐的女婴小花。随车而来自称是小花母亲的女子叫余英,今年41岁,是云南省富宁县人。
儿科***阿美在对女婴进行检查救治中缔造,余英作为“母亲”对女婴情况并不懂得,且老是爱搭不理的样子,远远的在一旁玩手机,阿美感应事有蹊跷,随即报警。
不久,当地派出所***赶到病院,独霸余英并对“母女”二人抽血比对DNA,比对功效显示,两人解除亲缘关系。赤壁警方遂对余英采用强制措施。
据余英交待,12月7日,她在云南省富宁县受人指使将一名女婴送往河北沧州,交给“老板”。此行除往费用之外,余英将获得3000元酬报。
“拐、运、销”一条龙财富化犯法
咸宁及赤壁公安当即组成专案组,经研判,缔造在云南文山、河北沧州等地,存在一个“拐、运、销”一体化拐卖儿童犯法团伙。
12日晚上,专案组三路***连夜分赴河北沧州、保定及云南文山。13日,赴保定的专案***在当地警方配合下转赴北京,抓获两名嫌疑人。河北沧州、云南文山两路警力也先后收网。
据咸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负责人介绍,今朝解救的女婴,查证均为其父母自愿将婴儿卖出。据查询拜访,在案发地存在如下黑色“财富链条”:新生儿父母以1.5万元摆布的价格将婴儿(首要是女婴)卖给当地的“一道估客”,“一道估客”以2万余元的价格请“带货人”将婴儿带往河北省,“带货人”再将婴儿以3万余元的价格转卖给当地的“接货人”,“接货人”则寻找买主,以四五万元甚至更高的价格出手。
警方介绍,今朝8名犯法嫌疑人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均已被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物均为假名)
释法
以犯警获利为方针卖亲生后世须追刑责
据最高人民法院诠释,对于以犯警获利为方针出卖亲生后世、偷盗、捡拾儿童出卖等步履,组成犯法的,法院要依法究查步履人刑事责任。对于“犯警获利”的认定,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长薛淑兰称,将生育作为犯警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后世的;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方针,或者根柢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方针,为收取钱财将后世“送”给他人的;为收取显著不属于“感谢费”、“营养费”的钱财将后世“送”给他人的步履,都可以认定为犯警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