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昨天上午,用鞋带将丈夫勒死的兰某被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6年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兰某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且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属于自首。同时法院确认,死者陈某在案件起因上存在一定过错。
现场:999陪护死者母亲
“我七八十岁的人了,也没干过坏事,怎么这结果啊!”昨天案件宣判前,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兰某的婆婆,一头白发被轮椅推进法庭时,就止不住地放声痛哭。陪同的家属也劝不住。担心老人身体,一旁的999医护人员立刻给老人检查。
9点5分,兰某被带进法庭。刚一见老太太,兰某便朝向她跪地不起:“妈我对不起你,我不是故意的!”
法庭上,兰某和婆婆两人痛哭失声。
案情:出警民警目睹“勒夫”
据了解,43岁的兰某年轻时因家中没钱,早早辍学打工。17岁时,因受过刺激,从此精神状态不稳定。案发前,她在家附近做保洁员工作。
2003年,兰某因家暴和第一任丈夫离婚。数年后和陈先生结婚,并育有三胞胎。2012年12月29日下午,兰某因对丈夫酒后无辜殴打5岁的儿子极度不满,遂用鞋带将陈先生勒死。
兰某曾供述称,她再婚后,发现丈夫陈某是个酒鬼,有酒精依赖,喝醉后长期打骂她和三个孩子。为了保护孩子,她上班时都带着孩子去。案发后,她主动报警自首。
出警的民警证实,事发时,是孩子给民警打开的门。此时,兰某正用鞋带勒丈夫的脖子,民警制止时,兰某还用脚踢丈夫,并大喊“勒死他”。后经检测,陈先生血液中酒精含量217.6mg/ml,达醉酒程度。
判决:赔偿死者家属3万元
司法鉴定表明,兰某患有癔症精神障碍,案发时处于精神抑郁状态,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兰某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兰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能主动投案,且供认主要事实,属于自首。而本案系由家庭矛盾引发,死者陈某在案件起因上存在一定过错,因此法院依法对兰某减轻处罚,并赔偿丈夫家属丧葬费3万余元。
■ 追访
“三胞胎很能干从来不谈及父母”
已是小学一年级学生,每天有阿姨辅导作业;收养中心负责人表示将安排孩子探监
“三个孩子变化得很快,从小可怜变成小可爱,现在他们成了我们这里的小明星了。”昨天,谈起兰某留下的三胞胎,北京一民间公益团体儿童教育咨询中心的张主任说。
据了解,兰某杀夫案发后,兰某的三胞胎儿子就被送到了该中心生活。
“刚来时像受惊的兔子”
张主任记得很清楚,三胞胎被送来时是2012年底。当时,三个小家伙才5岁,比平常的孩子瘦小。因不能理解父母的状况,像“受惊的小兔子”。突然离开父母身边到陌生环境,他们胆小、爱哭,常常挤在一堆,低着头,“看着太可怜了,很让我们心疼”。
因为是6岁以下儿童,这三个小家伙先是在中心幼儿室活动、学习。
张主任说,但是三个小家伙不睡觉,爱哭、爱丢书。因为情况特殊,中心的阿姨、姐姐们也不会批评他们,书丢了就给他们换新的。因为孩子们学习不好,中心特别找了三个志愿者,一对一地帮孩子们学习。平时小朋友们在一起做互动游戏时,也首先让他们参加,“(他们)是我们这里特殊照顾的对象”。
“少有亲属探望孩子”
张主任说,因为兰某脾气不好,和自己姐妹、亲戚相处不来。所以,三个孩子才没有送到兰某的亲属家寄养。一年来,也鲜少有亲戚探望孩子。但是,经过两三个月的集体生活,三个小家伙就适应了,开始笑了。
“他们都是小单眼皮,笑起来眯成缝,很帅气。”张主任介绍,去年9月,三个小家伙在当地上了小学。每天早晨起床、自己穿衣服、到餐厅吃饭,再由阿姨护送到学校,中午回来吃饭休息,下午继续上学。下午4点半放学回来后,阿姨还会辅导孩子们写作业。
“望法院安排母子见面”
中心的生活提倡“自我管理”,会安排孩子们到模拟食堂“勤工俭学”,还要学会自己洗衣服、叠被子。
“那天我去他们宿舍,看到小家伙站在桌子上挂窗帘,很能干。”张主任说,平时,三个小家伙从不谈及父母,中心也会特意从捐赠的衣服中挑出一样的,让三胞胎兄弟们穿。最近,三个小家伙正在学习走模特步,准备在小朋友们面前表演。
得知兰某获刑后,张主任希望,兰某在服刑前,法院能够安排一次母子见面,给孩子们一个希望。而按照惯例,中心今后也会隔一段时间安排孩子们去监狱探望家长,建立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