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作孽啊,是我把这只***引抵家里,害了我的女儿。”刘女士(假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熟悉的老乡娄某,在半年里,多次性侵自己未满12周岁的女儿小蕊(假名)。近日,娄某被判犯强*女干*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决意履行有期徒刑七年。
刘女士是贵州人,带着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来青田打工已经多年。一个偶尔的机会,刘女士结识了贵州老乡娄某。
娄某今年24岁,独身一人在青田务工。娄某对刘女士很热情,一口一个刘大姐叫个不竭。因为是老乡,刘女士也对娄某很热情,经常请娄某抵家里玩,甚至留他在家中住宿。
2015年6月中旬,娄某在刘女士家中住宿了10多天。刘女士放置娄某与她还未满12周岁的女儿小蕊和9岁的小儿子同住一个房间,自己带着小女儿睡在另一房间。
一天晚上,刘女士刚睡下,闻声小蕊起床上卫生间,但过了良久也没出来。刘女士于是起身往看,走到客厅时,缔造娄某从卫生间里出来,轻手轻脚地走回房间,后面跟着小蕊。
刘女士一看不合错误劲,马上冲进女儿房间盘问。小蕊支支吾吾地说,她适才上茅厕,娄某就静静跟了进来,对自己进行猥亵。娄某见工作败事,急促夺门而逃。随后,刘女士报了警。
刘女士感应工作尽不止如斯,持续追问,获得的秘闻几乎令她解体。小蕊哭着说,在2014年12月底,小蕊到娄某的出租屋玩,娄某就强行与她产生了性关系。性侵后,娄某还要挟小蕊不要告诉妈妈。之后,娄某多次在刘女士家住宿时代,粗心的刘女士都放置娄某和小蕊同住,让这只***屡屡到手,多次对小蕊实验*女干*骗。
这半年多时刻里,小蕊身心受到重大危险,而刘女士一向被蒙在鼓里,刘女士知道秘闻后懊悔不迭。
近日,青田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娄某犯强*女干*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意履行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