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年前将弃婴抱回养大,张老太在72岁时起诉请求解除收养关系,理由是养女不尽供养使命。昨天,通州法院宋庄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张老太是通州区村民,她说,1967年,25岁的她和丈夫从病院抱回一个弃婴,无法生育的他们将养女视为己出,配合糊口到养女出嫁。很快,养女做了母亲,他们为减轻养女的累赘,帮她抚养孩子。
张老太说,2011年迈伴往世,养女崔某将她的5万元存折和房产证全数拿走。养女不仅不赐顾帮衬她的糊口,还对她进行辱骂,往年在争吵中还揪住她的头发,将她摔倒在地。为了有人赐顾帮衬糊口起居,她选择再婚,新老伴比她小10岁,两人处得很融洽,功效养女对她变本加厉。她起诉请求解除与养女的收养关系。
法庭上,养女崔某不核准解除关系,她称从来没打过养母,养母是被新老伴操控,新老伴别有专心,与养母成婚后指使母女关系,本意在于并吞养母的财富。“我妈老糊涂了,别人说什么她都听。”
可是,张老太判断请求解除关系:“我在世不用她养,逝世后也不用她来下葬。”
今朝,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裴晓兰)